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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纂突发重大事件类志书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发布时间:2018-06-12 点击数:1269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长期的修志实践形成了较为系统完备的地方志编纂理论与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之后,党和政府又大规模组织编修社会主义新方志,目前全国第一轮修志任务已经完成,第二轮修志进入了大面积出书的收获旺季,新方志编修实践丰富了地方志的编纂经验,地方志编纂理论也更加成熟。


不过,编纂突发重大事件类志书还是比较新的事物。“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为全面、系统、客观地反映地震及记录抗震救灾、灾后重建工作,国务院启动《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工作,全书共11个分卷,约1100万字。四川省作为汶川特大地震最大受灾省份,地震灾区覆盖范围、受损程度、伤亡人数巨大,编纂一部四川抗震救灾志,十分必要,意义重大。2009年4月,四川开始组织编纂《汶川特大地震四川抗震救灾志》(以下简称《四川抗震救灾志》),以真实地记录汶川特大地震中四川所受灾害,全方位地认识这次地震及其引发的各类次生灾害发生的规律,全景式地展示四川人民应对特大地震灾害、夺取抗震救灾斗争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历史过程,全面总结抗震救灾斗争中积累的成功经验,以便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四川抗震救灾志》设《总述·大事记》《灾情》《抢险救灾》《医疗防疫》《赈灾》《灾后重建》《人物》《附录》8个分卷,约400万字。突发重大事件类志书编纂也应遵循志书的一般编纂规律,但也有许多不同的地方。本文即以《四川抗震救灾志》部分分卷的编纂为例,谈谈突发重大事件类志书编纂中应处理的几个问题。


一、篇目的分类与标题拟定


(一)篇目分类要打破部门界限


《四川抗震救灾志》涉及部门很多,资料繁杂,篇目设置要处理好科学分类的问题。如《灾后重建》卷重点是做到以事归类,因为它的基础资料都是由各部门提供的,有些业务涉及到多个部门,由于各部门提供的材料主要是站在部门角度,加之编纂人员对行业的认识水平和知识储备有限,使本应全面、系统反映的事物,被人为割裂成不同部门工作的反映。因此,篇目设置要力求打破部门界限,建立按照事物的本质属性分类的科学体系,实现合理分类。


(二)标题拟定须注意提炼转换


抗震救灾事件的特殊性决定其资料来源的特殊,《四川抗震救灾志》篇目标题拟定要注意在大量资料基础上提炼和转换。抗震救灾期间中央和四川都召开了大量会议,中外新闻媒体都有大篇幅报道,志书的资料很多就来自会议报告、领导讲话和媒体报道,如果不加提炼转换,直接用作志书篇目标题,则容易出现诸如工作总结式标题、报告式标题,如“灾后基础设施重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建立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监督检查机制”“省政府出台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之类。这类标题不合志体要求,志书要求篇章节目均以事命题、高度概括、简明扼要,一般采用名词或名词性词组,诸如“地震爆发”“决策部署”“赈灾与捐赠”等。


总结工作式、新闻报道式、文学作品式、论文式等标题皆需转换改写。如,会议报告式的“健全规章制度,实行科学管理”可以改写为“规章制度”或“规章制度建设”,“开展表彰先进活动”可转换为“表彰先进”;新闻报道式标题“全县1/4的干部职工或遇难或失踪,但广大党员干部挺了过来——废墟上,有一个‘不倒的北川’”,可改写为“北川县救灾活动”;论文式标题“灾后重建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教科书式标题“救灾审计的含义”等均不合志体要求,需转换改写。


二、记述的时空与内容


(一)记述时空的特殊性


每部志书都有一定的地域范围,志书所记述的人、事、物都限于这一特定的空间范围。《四川抗震救灾志》不同于《四川省志》,虽然主要写四川的内容,但并不仅仅是四川省,同时,四川省内也不一定各地都写。它有自己特定的空间范围,这个空间范围就是重点记述四川10个极重灾区、29个重灾区、100个一般灾区(以民发〔2008〕105号文为准),并且还要适当记述四川灾区以外相关地区(含外省、国际社会)赈灾、组织灾后重建等工作和活动。


因此,这就会打破“不越境而书”的惯例。抗震救灾涉及面广,救援来自国内各地甚至外国,也有当地驰援外地的情况。《四川抗震救灾志》记述一般在要求的地域范围内,当然不限于震区,前提就是必须与本志主题有直接关系。除四川所作的工作外,全国赈灾、抢险救灾、对口援建的事项也应完整记述。至于人物,只要在四川灾区抗震救灾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影响很大,无论是四川的还是省外国外的人物都应有所记述。


每部志书都必须要有明确的时间界限,志书一般应在规定的断限内记述,这个时间界限就是我们常说的上下限。现在一般每20年由地方政府主持续修一次地方志书。《四川抗震救灾志》显然不同于省志,它有特定的时间范围,时间断限更短,记述时限原则上为2008年5月12日至2010年12月31日,即地震发生到灾后重建基本完成。但志书编写并不能完全拘于时限,有的事项需上溯才能交代清楚。例如,都江堰至映秀高速公路2003年就开工建设,到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时已完成投资20亿元,因此需要上溯灾害前的建设状况。再如,紫坪铺水利枢纽工程2001年3月正式动工建设,2006年5月发电机组全部已投产发电,显然不在志书断限之内,但此工程是2000年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十大标志性工程,地处地震极重灾区,有必要适当上延,对其情况简要交代。此外,有些灾后重建事项截至下限时间没有完成或正在进行的可适当下延,以保持记述事项的完整性。但上溯或下延均要适度,不能随意。


需要指出的是,国家《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与《四川抗震救灾志》二者的记述角度不同,前者站在国家角度,后者站在四川省角度,记载详略和侧重点不同,记述时间断限、空间范围也有不同。


(二)资料取舍与体裁的运用


地方志是全面系统地记述一个地方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的资料性文献,因其包含内容广泛,号称地情百科全书。《四川抗震救灾志》是特定事件志,主要记述地震灾害、赈灾救灾、灾后重建的方方面面。因事件的特殊性,更要注意资料取舍与体裁的运用。


要处理好资料来源多元化的问题。要防止重官方文字轻民间资料(包括新闻媒介采访材料及口述材料)的倾向。“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来得突然,规模之大、危害之烈世所罕见。抗震救灾活动波澜壮阔、错综复杂,参与人数众多,许多感人事迹未纳入书面材料之中。因此,单靠官方文件和一些文字资料是远远不够的,口碑资料、实物资料、录音录像、照片资料等具有重要的补充辅助作用,编写者要注意采用多元化资料,使志书更具特色和存史价值。


要根据不同分卷的记述重点运用好不同体裁。如《灾后重建》卷应重点记录灾后恢复重建的领导、组织与协调,恢复重建规划制定、实施与监督等,其中规划实施包括重建项目的背景资料、重建过程、重建成果、社会评价等内容,在这卷志稿中,地图、照片、统计图表应成为志书的重要组成部分。《灾情》卷体裁运用更要突出“图”,需要大量随文插图,这是由此卷的特点决定的。因为只有通过大量的栩栩如生的图照资料才能将地震灾害造成的举世罕见的破坏直观地展现给世人。《人物》卷的写法与其它志书不同,一般志书中的人物传需要对该人物的一生加以记述,重点描述该人物最突出的事迹,《四川抗震救灾志》中的《人物》卷只需对人物生平做简单介绍,主要围绕人物在抗震救灾中的突出事迹展开记述。对人物的记述除传、录、表等方法外,还可以采用专题记人或记述人物群体的方法,或通过对某一杰出人物的记载引出相关人物群体的片断。


三、写作手法的遵循与突破


根据“直陈其事”的要求,志书以述为主,记述要客观简明,慎用评论性语言,要注意与议论文、教科书、总结报告、文学作品、新闻报道等文体相区别,做到不抒情、不描写、不议论。突破事件类志书编纂首先要遵循这一原则,但在此基础上也应有所突破。


(一)媒体式报告式语言的改写


《四川抗震救灾志》资料来源有大量新闻媒体式语言,要注意改写。例如,“与死神赛跑”“有一线希望就决不放弃”来形容抗灾任务的艰巨与党和国家抗震救灾的决心,但放在志书中就显得比较虚,应通过记述具体事例来反映这一情况。此外,要注意对总结式、报告式语言进行提炼。如2008年5月1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四川召开抗震救灾工作会议并发表如下讲话:


这次发生在四川汶川等地的特大地震灾害,其破坏之严重、人员伤亡之多、救灾难度之大都是历史罕见的,抗震救灾工作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困难局面。几天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坚强领导下,在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直接指挥下,四川等受灾省份各级党委、政府和中央各有关部门紧急行动、全力以赴,奋力抗震救灾,抢险救援、医疗卫生、群众生活安置、基础设施抢修、资金物资保障、信息发布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重要进展,抗震救灾正在有力有序有效进行。


这段话便可简写为:“5月1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来四川实地考察地震灾情和抗震救灾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发表重要讲话。”这样,行文既显得平实简要,又能够突出重点。


(二)背景式语言的删减


志书的文字宜简洁、朴实,做到惜墨如金,只要把事实记述准确即可。《四川抗震救灾志》中关于“穿靴戴帽”的背景式材料很多,应注意反复锤炼,把没有实质内容的语言全部去掉。例如,下面这段话中大部分内容即可删掉。


“为落实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关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必须及早规划、统一部署、抓紧实施的指示精神,尽快使灾区人民居者有其屋、建设美好家园。按照国务院《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工作方案》(国办函﹝2008﹞54号)的总体部署,依据《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国发﹝2008﹞31号)、《国务院关于做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08﹞22号)和《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8﹞21号),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灾后重建规划组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政部以及四川、甘肃、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同编制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城乡住房建设专项规划》。”


这段行政公文常用的官话、套话写在志书里不合要求,大部分应删去,可直接陈述为:“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灾后重建规划组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政部以及四川、甘肃、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同编制《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城乡住房建设专项规划》。”


总之,要学会省去不必要的说明或议论,做到语言平实简明。


(三)语言如何突破常规


作为突发事件类志书,笔者认为,必要时可以也有必要突破常规写法。汶川特大地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广、灾害损失最重、救灾难度最大的一次地震。地震造成了惨重的人员伤亡和巨大的财产损失,对灾区经济社会产生了严重影响,震惊世界,九州共泣,世人同悲。若完全不采用描述性语言和修辞手法则不足以展现地震破坏的惨烈悲壮、抗震救灾的磅礴气势以及灾后重建的恢弘豪迈。如《灾情》卷提到“汶川特大地震使地震震中映秀镇、北川县城所在地曲山镇、绵竹市汉旺镇三镇遭到毁灭性的破坏”,如何体现破坏的“毁灭性”,行文难免要用一些描述性语言和口述资料。下面一段文字反映了映秀镇损毁的情况,便可直接采用。


一位当地人对记者说:“地震发生时简直就像火山喷发!嘭的一声巨响后,就看见山顶上炸开一个大洞,像挤牙膏一样炸出很多东西。地震后,我曾爬上过莲花心山顶,山顶大洞翻滚出来的石头和外面山上的石头不一样,石头的颜色灰白,就像烈火烤过又冷却的石头。”


下面一段文字反映北川县城损毁的资料,亦可直接采用,不必改写。


曲山小学西校区的操场像波浪中的舢板左摇右晃,下沉又上升。师生们突然感到天黑了,巨大的黑影挟裹着强烈的气浪让人站立不稳,头晕目眩,睁不开眼。烟尘弥天,黄沙飞扬。两分钟之后,揉着眼睛的人们呛咳着看见操场上平添了一座大土山,一株十多米高的皂角树只剩下一点儿树冠。


北川县城附近大水村的吴某在日记中记述地震发生时的情况,资料十分珍贵,也建议直接入志。


“吃过中午饭,我和爸爸在地里干活,突然间天昏地暗,大地就像转圈,整个山和地都在晃动,我们马上就与地一起往下陷,往下翻。紧接着,到处都是垮塌的声音,两面的山全往中间挤,马上就在河面上相撞。顿时一片浓烟升起,眨眼间河面不见了,河水没了,房屋倒塌,人也不知去向。”


可见,抗震救灾志的写作突破传统单一的表现手法,进行适度创新,不仅不影响志书真实地表现事物,反而能极大增强感染力,提高可读性,体现存史价值。因此,抗震救灾志的写作手法应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只有通过生动的文笔、饱满充沛的感情才能更好展现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和灾区人民在灾后恢复重建中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动人事迹,通过运用不同文体来全方位多角度地记述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的恢弘历史画卷。


抗震救灾志是特殊时空下的一种特殊志书形态,其编纂既要遵循既定章法与一般规律,也要注意事件本身的特殊性。能否准确把握这些特殊性并在编纂过程中重点处理,对保证志书质量至为重要。抗震救灾志作为一种新形态志书,其很多方面不同于以往,限于篇幅和水平,本文仅以《四川抗震救灾志》部分分卷为例,对个别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随着地方志事业的发展,地方志系统逐渐认识到以志书形式记载突发重大事件的重要意义。2012年7月,青海省志办举办了玉树地震志业务培训班和篇目研讨会,2013年,甘肃省史志办组织了《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志》培训会议,四川省志编委会办公室均派员参会交流。可见,如何编好突发重大事件类志书是目前方志届面临的一个新课题,也望本文能成为引玉之砖,对此类新志书的编纂有些启示。


(作者单位: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编辑:许之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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