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志 通志 总志 城市志 都会志 州志 郡志 府志
省志
以省为单位撰修的方志,也称通志。明代始有省志,清代各省都编有通志,如《畿辅通志》、《河南通志》、《山西通志》等。辛亥革命后有《黑龙江通志》、《绥远通志稿》、《河北通志稿》等。省志也有俗称“大志”、“全志”等的。
通志
参见“省志”。
总志
省志的别称,如魏朴如《四川总志》、明成化《河南总志》。
城市志
以城市作为记述对象的地方志书。城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产物,是人类文明的标志。城市志要历史、全面、系统、科学地通过具体事实的记述,从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反映城市的本质和面貌。我国早在汉代就出现了《长安图》等类型的都邑志,宋代有《长安图》、三部《临安志》,清代有《日下旧闻考》,近代有《天津志略》、《首都志》等。现代修城市志要适应当代城市发展的需要,广泛吸收城市科学体系各学科理论、方法和研究成果,编写新型城市志,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
都会志
通志中的专志之一。嘉靖《浙江通志》第十志卷六十一、六十二专门记载春秋越王勾践都会会稽,五代吴越王钱镠都会杭州,宋室南渡建都临安的经过,以及城池、宫殿、境界、古迹和其他建筑。这种以都会立志的情况为其他志书所少见。
州志
是记载一州事迹的方志,明、清盛行。有名的州志如:明胡松撰《滁州志》、谢少南撰嘉靖《全州志》等。
郡志
亦称郡书。以古代行政区划上的“郡”为记述对象的志书。始于秦汉,兴于魏晋南北朝,沿袭至唐。如陈寿《益都耆旧传》、宋范成大《吴郡志》等。为仿古义,郡制已亡后,仍有以郡为志名者。如清康熙《宁州郡志》。
府志
是记载一府事迹的方志。现存世者,以南宋周淙撰《乾道临安志》为最早,但已成残卷。此外如施宿撰《嘉泰会稽志》、周应合撰景定《建康志》,都是府志中早而著名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