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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志历代县志编修记略

发布时间:2020-05-28 点击数:3862
宿松县始自明弘治七年(1494年),终至民国十年(1921年),前后427年,曾八次编修《宿松县志》,其中7次付梓印刷成书。

现将历次编修情况略述如后:

明弘治七年甲寅(1494年),知县陈恪(江苏吴兴人)首次倡议并主修《宿松县志》,由本县举人吴怀担任纂修,该志广集宿松“山川之险易,地理之遐迩,生齿之登耗,人物之显隐,风俗之好尚,汇纂成稿并刊行,分上下两卷,由陈恪的同乡,当时任翰林院检讨的方谟撰写序言。

因该志有经无图,继任知县施溥(湖南醴陵人)莅事即倡议补修,本县人副贡吴泰任纂修。“网罗得失,补图述事”。至弘治十五年壬戊(1502年)缮修成编,仍分上下两卷,由刑科庶吉事杨(江西武陵人氏)撰序。“序”盛赞其“图文并茂,详简得宜”。后因明末社会动乱,两种《宿松县志》刊行本均散失殆尽。

明弘治两次修志以后,时隔148年未事修志。期间,虽有张凤翥(本县人,时任兵备道)于兵火战乱辗转之余,手录幸存之壬戊志稿,与乡人明经、柴维祯和庠生赵用吉共议增纂。但终因战乱频仍干戈攘扰,使增纂之愿成为泡影。

清顺治七年庚寅(1650年),知县孙继文(关东人)主持重修县志,本县人何景宣、杨于远等(为岁贡)共任纂修。仍循张凤翥先生手录原稿,参照府志,旁证舆论及司马迁元二十四史,增纂当代实录,合辑成书10卷,于顺治十三年丙申(1656年)付梓。

该志转录了前志各序。新志序文誉此志为“掌故备焉”。可惜此志刊本几经战乱,散失无存,仅存孙继文之序转载于道光志中。

康熙十一年壬子(1672年),清室通令全国普修县志。当年,知县朱维高(四川人)即聘本籍拔贡黄钺、廪生石颂功等设局开纂,协力编修。成书36卷,并经方孔佑详细订正,至十二年完稿。又经两年的增删整理,至十四年乙卯(1675年)才付印刊行。

康熙二十二年癸亥(1683年),知县朱卷(福建蒲田人)又奉令主持续修,设立专局于当时的“禹江书院”。增辑癸丑以来十年户口、赋役,按照原志篇目逐条编纂,仍聘石颂功专司纂修,其时尚未成名的朱书,也曾参与校字,该志于二十四年乙丑(1685年)完稿付印,仍为36卷。卷首载有知县朱卷、知府刘樗撰写的序文两篇。上述清康熙两种牍本《宿松县志》,今北京、南京、上海等图书馆均有藏本。

道光五年乙酉(1825年),知县邬正阶(山东诸城人)莅事主修《宿松县志》。聘在乡孝廉恩贡汪桂月和翰林院编修石保元共主纂修。该志对前志篇目进行了补充修改,分纲十门,历时4年,成书28卷。至道光八年戊子(1828年)完稿付印。前任知县邬正阶、继任知县郑亮(湖南长沙人)都为该志撰写了序言。该志较之以前的历届县志更显得条理清晰、层次分明。自然、人文内容充实,其时备受各方赞誉。今县档案馆、图书馆、县志办均有收藏。

同治八年己巳(1869年),知县黄传寿(江西宜黄人)奉令主修《宿松县志》,聘本县解元赵世暹、侯选训导张继善等共主纂修。至九年庚午(1870年)完稿,未付刊印。其手抄稿孤本现藏南京图书馆,北京图书馆藏有该志手稿翻录磁带。 

民国三年甲寅(1914年),本县清附贡生贺人凤、给事石长信、举人张遇鸿等倡议重修县志,未获准。七年戊午(1918年)省令各县普修县志,宿松于八年己末(1919年)设局开纂,知县俞庆澜(江苏淮阴人)及继任知县刘昂(籍贯不详)先后总领局务,本县清朝举人张灿奎、熊元翰、优贡沈、嵩甫、石秉等共领纂。至十年辛酉(1921年)定稿付印。全志为56卷26册,篇目分16个门类。另编有《宿松文征》正、续卷6册,于十三年甲子(1924年)出版。该志现存省图书馆、省博物馆、安徽师范大学图书馆、安庆市图书馆和县档案馆,本县民间亦有私人收藏者。

我们的先人不仅重视志书的纂修,而且非常注重乡土资料的收集整理和辑存。

清宣统三年辛亥(1911年),由贺人凤编著的《宿松乡土历史》在安庆出版。该书孤本现存安徽省图书馆。

安庆图书馆1982年3月编印的《馆藏本省史志资料目录》中有:(1)《宿松礼俗调查事项》(林甲栋采访抄本一册);(2)《华阳河同仁堤工程书》(安徽通志馆辑抄本一册);(3)《马华堤防汛总报告根本计划书》(民国二十三年油印本一册);(4)《宿松县公产契约》(合邑同编,民国十一年刻本,3册);(5)《宿松县作家小传》(安徽通志馆抄本一册)等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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